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创世记40:1-23
1.于是,这些话以后,埃及王的酒政和膳长他们得罪了他们的主埃及王,
2.法老就恼怒酒政长和膳长这两内臣,
3.把他们下在护卫长府内的看守所,放在监里,就是约瑟被囚的地方。
4.护卫长把他们交给约瑟,约瑟便伺候他们。他们有些日子在看守所。
5.他们二人,就是被囚在监之埃及王的酒政和膳长,都作了一个梦,是同夜各作一梦,各梦都有讲解。
6.到了早晨,约瑟来到他们那里看他们,看哪,他们很忧愁。
7.他便问法老的两内臣,就是与他同囚在他主人府上看守所里的,说,他们今日为什么面带愁容呢?
8.他们对他说,我们都作了一个梦,没有人能解。约瑟对他们说,解梦不是出于神吗?请你们将梦告诉我。
9.酒政长便将他的梦告诉约瑟,对他说,在梦里我看见我面前有一棵葡萄树。
10.葡萄树上有三根枝子,好像发了芽、开了花,结出串串成熟的葡萄。
11.法老的杯在我手中,我就拿葡萄挤在法老的杯里,将杯递在法老手掌中。
12.约瑟对他说,你所作的梦是这样解:三根枝子就是三天,
13.三天之内,法老必使你抬起头来,恢复你原来的职位,你仍要将法老的杯递在他手中,像先前做他酒政时一样。
14.但你得好处的时候,求你记念我,施怜悯与我,向法老提说我,救我出这牢房。
15.我实在是从希伯来人之地被偷窃拐来的。我在这里也没有作过什么,叫他们把我下在坑里。
16.膳长见梦解得好,就对约瑟说,我在梦中看见三个筐子,它们上面有洞,在我头上。
17.最上面的筐子里有给法老的各样食物,是膳长所做的工,有飞鸟来吃我头上筐子里的食物。
18.约瑟回答说,你的梦是这样解,三个筐子就是三天。
19.三天之内,法老必将你的头提起离开你身上,把你挂在木头上,必有飞鸟来吃你身上的肉。
20.于是到了第三天,是法老的生日,他为众臣仆设摆筵席,使酒政长的头和膳长的头在众臣仆当中抬起来,
21.使酒政长官复原职,他仍旧递杯在法老手掌中。
22.但把膳长挂起来,正如约瑟向他们所解的话。
23.酒政长却不记念约瑟,竟忘了他。
概览
5072.本章内义继续论述试探的状态,肉体事物通过试探能被带入一致的状态。准确来说,肉体事物就是感官能力,感官能力分为两种,其中一些感官能力从属于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另一些感官能力从属于意愿部分。从属于理解力部分的感官能力由埃及王的酒政来代表,从属于意愿部分的感官能力由膳长来代表。最终前者被保留下来,而后者被抛弃;这一点由以下事实来代表:酒政长恢复原职,而膳长却被挂起来。其它的从内义上的思路明显看出来。
2649.“给以撒断奶的那天”表示分离的状态。这从“日子”和“断奶”的含义清楚可知:“日子”是指状态(参看23, 487, 488, 493, 893节);“断奶”是指分离(参看2647节)。从本章第一节开始,经上一直按下列顺序论述主的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的合一:为了两者的合一,神性在人身或人性里面的存在(21:1);人身或人性在神性里面的存在,因而一种相互合一(21:2,参看2004节);这合一使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21:3);当主活在世上时,这一切逐渐并不断实现(21:4);当理性处于接受的状态时,这一切就开始了(21:5);经上描述了合一状态的性质,以及该状态的奥秘(21:6-7);接下来直到21:12,则论述了从母亲那里所获得的人身或人性的分离;在本节,这种分离由以撒断奶来表示,并以下文夏甲的儿子被赶出家门来代表。由于主的神性与人身或人性,并人身或人性与神性的合一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天上的婚姻来自该婚姻,而天上的婚姻与主的国是一样的,所以经上提到了当以撒断奶时,亚伯拉罕所设摆的“大筵席”,以此表示该婚姻或合一的开始。这“筵席”和“断奶”若不表示某种隐藏的东西,永远不会被提及。
由于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对主一开始从母亲那里所获得的人身或人性的分离,以及最终对它的完全除去,所以要知道,主逐渐并不断(直到当祂得荣耀时的生命最后一刻)将纯人身或人性的东西与祂自己分离,并除去。纯人身或人性的东西就是主从母亲那里所获得的东西,祂将这种东西脱去,直到最后不再是她的儿子,而是神的儿子,不但在成孕时是神的儿子,在出生时也是,从而与父为一,因此就是耶和华自己。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清楚表明,主将从母亲那里获得的整个人身或人性与祂自己分离,并脱去,以至于不再是她的儿子:
酒用尽了,耶稣的母亲对祂说,他们没有酒了。耶稣对她说,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约翰福音2:3-4)
马太福音:
有一个人说,看哪,你母亲和你弟兄站在外边,想要与你说话。耶稣却回答那告诉祂的人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就伸手指着祂的门徒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马太福音12:47-50; 马可福音3:2-35; 路加福音8:20-21)
路加福音:
人群中有一个女人提高声音对祂说,怀你的母腹和你所吮吸过的乳房有福了。耶稣却说,那听了神的圣言而遵守的人才有福。(路加福音11:27-28)
此处,当那个女人在谈论祂的母亲时,主在谈论前面引用的经文所提到的人,即:“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这等于说“那听了神的圣言而遵守的人才有福”。约翰福音:
耶稣见祂母亲和祂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祂母亲说,妇人,看,你的儿子!然后对那门徒说,看,你的母亲!从那刻起,那门徒就接她到自己家里去了。(约翰福音19:26-27)
从这些话明显看出,主照着她看见祂在十字架上时所想的而对她说话;即便那个时候,祂也没有称她为母亲,而是叫她“妇人”;祂将母亲这个名转给了门徒所表示的那些人;因此,祂对门徒说:“看,你的母亲。”这个问题从主自己在马太福音中的话看得更清楚:
耶稣问法利赛人说,论到基督,你们以为怎样?祂是谁的子孙呢?他们对祂说,是大卫的。耶稣对他们说,那么,大卫在灵里怎么还称祂为主,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的脚凳下?大卫既称祂为主,祂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没有一个人能回答祂一言。(马太福音22:41-46;马可福音12:35-37;路加福音20:42-44)
因此,就肉体而言,祂不再是大卫的子孙。
至于分离并脱去主从祂母亲那里所获得的人身或人性,必须补充的是,那些对主的人身或人性持守纯肉体的观念,看待它如同看待其他任何人的人身或人性的人并不明白这一点。因此,对这些人来说,这些问题就是一块绊脚石。他们不知道,生命如何,这个人就如何,或我们的生命决定了我们是谁;生命的神性存在,或耶和华,自成孕时就是主的;并且这生命的存在通过合一而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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